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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五章:照身帖(1/2)

作者:梁啋可
“我问你你的事情,你应该就精神了吧。”淑苑想着,古代没电没网没天网,抓捕罪犯依靠最多的就是通缉令。但是通缉令的肖像毕竟是人工手画的,由于画工的水平有限,加上一个肖像画上个成千上百次,难免不会出现走样的情况,而且这个画的可能追个十年八年的都追不上,“你们都是怎么追犯人的,你看看,如果罪犯的肖像特征不是特别明显,比如脸上一块x型的疤,或者是有什么大黑痣,再加上一张大众脸的话,而且很多犯人都不是真的长得很邪恶,而是很普通的,扔到人群里,面捡都捡不出来的那种,要是你们遇见这种情况,你们会怎么办?那犯人岂不是很容易逃脱官府的追捕?不在这个地方,去别的地方继续生活了。”

“你这么想就错了,我们官府‘抓逃犯’是很有学问的,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三点:一呢,古代‘身份’制度趋于完善。战国时期,商鞅为秦国进行变法后,为了增强对于人口的管理,就发明了一个‘照身贴’,也就是大致登记住址,姓名,人属于哪个郡县,大致的外貌特征等信息,这也就是最早的身份证明。后来,这一措施历朝历代都得到了延伸。所以,如果一个人犯了罪,只要确认姓名,关于其的通缉令很快就会生成,其信息就会被各地的衙门,捕快所得知。”老八无所谓的讲着。

“嗯,原来如此,这还是挺靠谱的。”果然还是古人聪明一些,现代人的很多东西,都是学古代人的,真的是很有智慧,“可是,那个要是有人不遵守该怎么办,比如我住的比较偏远,那不登记也没人发现的了,一个人过的自由快乐的。”淑苑继续说道。

“嗯?你这个人的想法还真是听奇特的,这个你都知道的了,那谁知道会不会你也是那样,不想让我查你的话,就闭嘴吧。”老八懒得跟淑苑说那些,有些条例是不完善,但是它们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有没有那么大的权力,”还有这个,连坐政策,连坐政策也叫做‘保甲’,也是商鞅发明的。如果一人包庇罪犯,全家同罪,一家包庇罪犯,全村同罪;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罪犯是藏不住的。所以,古代“大义灭亲”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小国寡民”的思想下,古代人口流动非常小,所以一旦出现了行踪不明的陌生人,为了担心遭受到“连坐”,古人一般都会叫捕快来巡查,若是陌生人的外貌特征和通缉令上还非常相似,那么基本上就被坐实了。”

“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个我听说过,就是连坐,这个是真的听说过,没想到如此严格,真是没想到。”

“是啊,敢不遵守试试看,倒是,被查出来,可就是连个后都没有了。最后一个呢,就是,举报有奖,与其说担心被连坐,不妨说用“举报罪犯”来发财。所谓奖赏分明,包庇罪犯同罪,反之举报罪犯就该嘉奖。宋朝时期,明文规定“举报凡有杀人重罪者,赏钱五万”;明朝的风气更严重,“立下举报之功者,犯人全部财产悉数归属举报人。”在“连坐”以及“奖励”双重机制的作用下,这也是为什么即使通缉令上的画像画得“四不像”,同样能够抓到人的原因。”老八说着,“我们可都是很严格的,你是没有去牢狱转过。”

“原来如此。”淑苑想到,就算到如今,利用身份证以及给予奖金的方式,仍在沿用。“但是,古代也容易出现撞脸的情况,如果你的脸不小心和通缉令上的很像,同时你被很多人举报的话,那么你很可能面对的就屈打成招,这要是跟衙门里面有个熟人,或者官场上有个熟人在,不就.........“淑苑用手指了指老八。

”说归说,不要指着人,这也太不礼貌了吧,你指着一个......一个侍卫,你你你,你你你你。“他指着淑苑说。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什么,你想说什么?”淑苑学者老八的话。

”我说的是,你要是不像被扔进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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