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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三章 代言人风波(2/2)

作者:幽幽tp路
安咔咔则表示,“我们是真!”

吴良一愣,“等等,你说什么?”

“我介绍我男朋友给你认识?”

“这。。。!”

画风变化的太快,让吴良有些不知所措,转瞬间,吴良想起了合同约束的条款,“代言合同不是有不得找男友的条款么?”

安咔咔叹了一口气,这个条款看似有点不近人,还有律法上的不合理,类似于霸王条款。

想拒签也可以,无非就是不做这个代言。

但是,安咔咔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如此艰难的拿下代言,最后临门一脚缩了?

这不现实,只要合同没有太离谱的地方,咬着牙也就认了,有所得必有所失嘛!

按说明星应该很清楚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明星前赴后继的走上这样一条“不归路”呢?

如果非得给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为发电”或许能说明问题。

国外那么多的大品牌在选择代言人时,会对代言人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环节,合同约定的条款不可谓不详细,比安咔咔签的这份合同内容详细的多,即便如此,也会出现代言人自深陷负面新闻的泥潭而导致品牌受影响。

一旦出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终止代言合同。

总而言之,从品牌公司的角度出发,挑选明星做代言是一场押宝式的堵局,而随着互联网、新媒体导致信息的快速,一个明星的形象可以在眨眼之间改变。

很难想象,黎永军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会有多么的暴跳如雷。

而这次品牌宣传的策划是由吴良完成的,安咔咔也是经过活动挑选出来的,广告投放也是全国在推广,倘若安咔咔的恋曝光,到底会对品牌形成多大的冲击,这个需要一份详细的评估。

反正吴良觉得他不可能把“每逢佳节炒女人”这样的手法运在安咔咔上——有句歌词怎么说的来着?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安咔咔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她的可和清纯的形象已经得到年轻消费者的认可,尤其是在学生群体中,她就像飞上金枝头的凤凰一般,成为偶像人气明星,她的成功也是这么多年轻孩子的梦想。

一旦梦想破灭,这些人把气撒到优乐美乃茶的品牌上,对优乐美乃茶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最终再影响到吴良广告公司的口碑,这笔买卖可真的是太不划算了。

不过,也有特殊况,比如真的乃茶妹嫁入豪门就成就了一段佳话,这样反而对品牌来说是一个促进。

另外,优乐美乃茶的广告毕竟是周董是男主,他是核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周董还会是那个男主,而女主谁能肯定呢?

那么,更换之后的广告片会引起什么样的市场影响,这个问题也是需要提前去谋划的。

吴良转瞬之间就想了这么多,看到安咔咔如此的笃定非要吴良见一见自己的男朋友再做定论,吴良最终还是同意晚上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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