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2章 为什么出卖我(1/3)

作者:极速小瓜牛
金华小区坐落于广都市中心,地处黄金地段,其内豪商富甲云集,能住在这里的,身家至少百亿起步,其富贵程度堪称全国之最。

晚上刚过十一点,很多人刚吃完夜宵,正值精力充沛的时候。俗话说饱暖思人欲,在很多宽大奢靡的房间里,正在进行着人类繁衍的工作。

就在此时,一声惊天巨响传遍整个小区。紧接着,一栋大楼坍塌的声音传来,整个小区的地面都跟着发生颤抖。

地震!

很多人再也顾不得泄火,甚至连穿衣服的时间都没有,连滚带爬的逃出家门,四处张望了一下。好家伙,小区里最豪华的一幢房子已经变得千苍百孔,就像被导弹炸过一样,半个屋顶已经不见了。

“啊!那是金海的家!”

“怎么回事,他家地震了?”

“看着不像啊,该不会又有人想刺杀金少吧?哪个家伙脑子出毛病了,金少身边能人无数,连全球公认的第一杀手都栽了。”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成群记者已经闻讯赶来,刚才闹出的动静实在太大了,日常驻扎在这里的记者马上将消息往上汇报,然后一批又一批的记者呼啸而至。

坍塌的大楼前,林枫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手持一柄看不出材质的长剑,从一面残恒断壁跃出,动作形如流水,一气呵成。仔细一看,却见他脸色苍白的可怕,鲜血染红了胸口的布料。

他没有去理会自己的伤势,眼神冰冷的看着对面三个打扮怪异的黑袍人。

‘寒风’,‘火烈’,‘鬼影’,熟悉的打扮,熟悉的人!

看到对面三人,林枫已经完全明白了,这是一个陷阱,一个针对自己的陷阱,组织抛弃了自己!

今天晚上的暗杀行动,是林枫最后一次执行任务。过了今晚,他就可以离开组织,去过自己最想过的生活。

其实,林枫早在三年前就完成了一千次级任务,恢复了自由身,随时可以离开组织。只是,老板这些年对他一直很照顾,为了报答老板的养育之恩,林枫才留到了现在。

林枫是个孤儿,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被老板从垃圾堆里捡了回来,将他培养成一名优秀的职业杀手。二十出头的他,已经是地下世界赫赫有名的王牌杀手,一手鬼神莫测的刺杀之术,令无数豪门显贵心惊胆战,甚至被冠上了‘冥王’的称号。

顾名思义,‘冥王’就是冥界之王,行走在黑暗世界的使者,地狱的代言人。

此时此刻,林枫只觉得一股无名怒火快要冲破胸口,嗓子有些干涩,他喘了几口粗气,低沉着说道,“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们只是执行老板的命令而已,‘冥王’,你觉得以你现在这个样子,还能对付我们三人联手么?还是束手就擒吧,看在往日的情面上,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不会让你死的太难看。”说话的灰袍人看不清面容,但从他那特有的阴笑声,林枫马上就知道对方是‘寒风’。

林枫仰天大笑,“好,好,老板在哪里,我要见老板,当年我救了他,他就是这么对我的!”

‘寒风’冷冷一笑,说道:“老板当然不会这么对你,如果知道这件事,他甚至会想办法保护你,可惜……”

他话还没说完,人群中突然响起一道声音:“可惜,你老板已经去见阎王爷了。‘冥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金海,现在是他们的新老板。”

说话的时候,人群突然向两边分开,一个英俊帅气的青年,在几个灰袍人的簇拥下走了过来,看着林枫满是赞赏之色。

“‘冥王’不愧是‘冥王’,要不是我早有准备,恐怕还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我不得不承认,第一杀手‘冥王’,你当之无愧。”

看着缓缓走来的金海,林枫眼里的血色慢慢消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