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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怜子未必不丈夫(2/2)

作者:卡麦斯
说,甚至,被裹挟进了草原人的部落,拿着马刀抢劫他们父亲为之付出性命保护的国家……

所有人都不淡定了,如果出现那样的情况,众人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长眠地下的袍泽。

一群有报国梦想的书生们头一次意识到作出一个决策的艰难,他们头一次想到原来看不惯的律法、不理解的官员行事,也会有种种制约,有时,往往不是因为人情、不是因为钱财,而是因为心中的道义。

也正是如此,从王宇在初到林湖要塞就提出了各项新的军规框架,到真正完善实施,有太多人,依据林湖边防军的现状,绞尽脑汁去增添、去修改,想要在遵循情理法的基础上平衡所有关系。

很多事情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虽然大宋军中有各项军规,但是,实践证明,大宋军规、军法很多已经不适用于林湖要塞军的情况。就需要在不触动朝廷、枢密院的情况下,按照林湖边防军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规矩。

就譬如补给分配问题,若是按照大宋军规,缴获应当全数交给朝廷,再由朝廷酌情赏赐,可这样的结果,就是缴获送往朝廷的路上被层层盘剥,等赏赐下来之后,又被层层克扣,落到林湖要塞边防军手里,大约每人每天能多半拉馒头。

至于被俘虏的契丹贵族,则会被一群当官的好吃好喝好房子甚至还会提供女人供养起来,以便在外国使节到来时,拉出来遛遛展示一番大宋的武力,然后获得诸如爪哇国等国的吹捧,让各位大老爷获得天朝上国的梦幻。而那些被俘虏的契丹少女,用不了多久就会出现在各位大臣的府邸里,甚至是教坊司里。

这些论断,没有一个是王宇作出的,而是孙德胜、甘守成、张浚、邱福来、方小凡等一众将领、书生作出的。。

缴获交公制度名存实亡,现在大宋军中普遍盛行,物资自己分配,只把旗帜、人头、贵重的俘虏交给朝廷的做法,然后换取赏赐,这也是朝廷所默许的。

对于大宋朝廷来说,文官不贪财,武将不拍死,则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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