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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关于国体(2/3)

作者:实朴
在当时条件下,采用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任何统治,至少在它的上升阶段所反映的必然是对这种统治的需要,奴隶社会的野蛮是和人们对劳动厌恶程度相适应的。

奴隶社会是建立在这样的物质生产水平之上的,劳动已经创造出了剩余,劳动力已经获得了价值,但个体劳动还没有实现。

古代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而农业无疑是最容易实现个体劳动的。可由于当时劳动者劳动技能低下,生产经验的贫乏,生产工具的粗笨、简陋,铁器的使用还不普遍,家畜和诸如犁一类的较为复杂一些的农具很有限,只能供集体共同使用,单个的个人还无法承担主要的田间耕作。

这样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奴隶的价值观念——对自身的轻视和无所作为,使他们能够接受和认可奴隶主的野蛮奴役。而个体劳动形不成生产力就只能靠协作的力量,奴隶主的大庄园经济适应了这种需要。

但是,奴隶社会也只能是建立在以上的物质生产水平之上的。虽然发展是非常缓慢的,但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家畜和生产工具的普及,劳动者劳动技能的提高,生产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提高,在农业和手工业中逐渐实现了个体劳动。

这样,为弥补个体劳动不足的集体劳动也很自然的过时了。发展了的物质生产水平为劳动者注入了新的价值观念,对于那种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利益的劳动,劳动者已经没有兴趣,奴隶的劳动甚至已经不能给奴隶主带来利益了。

如恩格斯所说:“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已不再有利可图;而在当时它却是大规模农业唯一可能的形式。现在小规模经营又成为唯一可能的形式了。”

大庄园被分成了小块土地,租给交纳一定款项或一部分劳动产品的个体佃农,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出现了,就是封建制度。

在封建社会里,直接生产者农民比起奴隶制度下的奴隶,无论生产和生活条件都有很大改善。农民可以掌握一定的生产资料,获得了一定的可供自己支配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成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奴隶相比,农民的劳动兴趣和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

奴隶社会国家的起点是狭小的领地,充其量是几个部落的联合,而封建社会则是把广大的地区联合成为王国,从而进一步扩大了人们的交往范围。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如兴修水利。

王国把大的区域联合起来,也就可以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同样有利于发展生产。

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建立在这样的物质生产水平之上的:个体劳动已经实现,但获得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还占据着绝大多数的劳动时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生产所使用的动力主要是人力和畜力,对其他自然力偶然应用如风力、水力也只是简单的利用,没有再加工的能力。

这是个高度分散的社会,也是个以各扫门前雪为主要生存方式的社会。为把这些高度分散的家庭联合成王国,在需要的时候形成集中,就需要有一种强大的,凌驾社会之上的力量,高度集权的封建 也就应运而生。

封建帝王总是说“皇权神授”,这个世界哪有什么神仙?封建帝王获得权力的秘密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土地国有。农民离开了土地就不能生活,对土地的依附就是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

在封建制度下,一个农民的最高成就,不过是通过千辛万苦的努力,挣扎到自由占有一块土地,成为一个自耕农。而他一旦自由占有一块土地,也就获得了失去这块土地的自由。成为一个自耕农,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挣断了其身上的封建枷锁。当然,也同样,一旦挣脱了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也就失去了封建宗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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