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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沽酒游春》——王九思(1/2)

作者:徐夏半生
王九思,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人,明代文学家,曾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陆续来北京,相聚讲论,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史称“前七子“。武宗时宦官刘瑾败,因与刘瑾为陕西同乡,被名列瑾党,降为寿州同知。所著有诗文集《渼陂集》、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及散曲集《碧山乐府》等。

王九思,出身于书香之家,家境富裕,天资聪明,一表人才,自幼读书,学识渊博,尤长文学。青年时热衷于功名,当时文渊大学士李东阳任内阁首辅,李为“茶陵诗派”的代表,很赏识王九思会试时,所作《端阳赐扇》诗中“谁剪巴江,天风吹落”等佳句,特留王九思为翰林院庶吉士,学习文学。一年后即在翰林院参与编修国史,升任吏部考工员外郎等职。在吏部任职期间,能剔除弊端,选贤任能,辞却那些不称职的官吏。一次吏部考试,他不媚权贵,对李东阳的干儿子李台繁与一般人一样看待,受到时人的称赞。

刘瑾被诛,朝中清理瑾党人物,因王九思与刘瑾是陕西关中小同乡,被名列瑾党,受到牵连,贬为寿州同知。王九思在寿州任职时,处理诉讼、防备盗患、修城防和阳河渠等,较有政绩,于政务之余,常与士人学者讲古文,整学风,并以诗唱酬。王九思回到家乡鄠县后,彻底放弃了做官的念头,除了带领乡亲们修涝河桥,施舍医药、教育生徒外,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文学创作和倡导戏曲方面,历40年,84岁辞世。

王九思的诗歌,主要写他仕途失意后的怨怅之情,时时流露出“相权操白刃,谗口叹青蝇”的感慨,也有少数接触社会问题的诗篇。如《卖儿行》《马嵬废庙行》《孤儿吟》,或叙村媪卖儿的惨状,或述宦官气焰的嚣张,或写当时世态的炎凉,有一定现实意义。从艺术上说,他的诗模拟痕迹较重。

王九思的杂剧《杜甫游春》:描写杜甫春天闲游长安的感受,剧中痛责了李林甫的罪恶,揭露了“昏子谜做三公”的荒唐现实,下决心拒绝征召,乘槎度海,去过隐居生活。杜甫实际上是作者自己的化身,借杜甫之口,倾吐自己的愤懑。王九思还有一折杂剧《中山狼》,明代单折杂剧一般认为从它始,该剧主题与康海《中山狼》相类似。

王九思散曲存套数十余首,小令百数十首,其曲作多数是对现实表示不满,通过寄情山水,发泄自己的牢骚,虽然抒发的是个人的情怀,境界狭窄,但尚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他的散曲秀丽雄爽,如“有时节露赤脚山巅水涯,有时节科白头柳堰桃峡。戴什么折角巾,结什么狂生袜,得清闲不说荣华。提起封侯几万家,把一个薄福的先生笑煞”。倾吐胸臆,生机盎然。正词谑语错杂其间,但有时曲作过于粗豪,精思不足。

明代中叶前的一个相当时期内,文坛以三杨为代表,在形式上追求曲雅工丽,在内容上歌颂功德、粉饰太平的“台阁体”文风弥漫一时。王九思居官后,感到自己以往的作品,也多追求形式上的典雅,缺乏现实生活内容,并对此种文风产生了怀疑。弘治、正德年间,李梦阳、何景明等人倡导“复古”的文学运动,提出了“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主张,反对虚浮、萎弱的“台阁体”。王九思放弃自己的所学,予以积极支持,成为文学史上明代“前七子”的一员,和其他人一起,在打击“台阁体”文风上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他们走上拟古主义的道路,却是错误的。

在罢官以前的作品以诗文为主,与武功康海同里、同官,同因列入瑾党被免官。同样的身世遭遇,同样的思想感情,使他们交谊深厚。归里后,常常谈文赋诗相聚,唱和颇多,他的诗文集有《渼陂集》《渼陂续集》19卷。

王九思,认为要写好戏曲,必须懂音律,便从学音乐开始,他购买乐器,聘请乐师,教他学习音乐知识。经整整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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