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投资,当然还得自己掏。>
不过话说回来了,要是这样的话,恐怕还得先把朱霖搞过来。>
不为别的,就为了朱霖身上的“爱情基金”!>
朱霖可是系统认定的“爱情天使”啊,只要给她花钱,自己就能得到十分之一的返利。>
更有意思的事,爱情基金的那些钱,隐秘程度极高,国内根本查不出。>
换言之,如果自己想在香江大展拳脚,最好的办法就是花朱霖的钱,办自己的事儿。>
可朱霖目前的工作关系,在红光电影厂里,不在红光运输公司里,这就难办了。>
因为红光电影厂,不完全是红光机械厂说了算,还得受电影局的管辖。>
因此,红光电影厂能不能来香江发展业务,不是曹志强这个厂长说了就算,还得电影局那边拍板才行。>
当然,这个问题也不大。>
等回国了,可以先去国内问问,能不能以电影厂的名义,在香江这里成立一个分厂。>
为了方便,最好还是老办法,也就是找个外资先在香江成立一个空壳公司,然后跟红光电影厂合作,成立一个由红光电影厂占大量股份的合资公司。>
这样一来,就等于香江成立一个新的电影公司,而红光电影厂,只是这家新电影公司的大股东。>
用这种方式,自然就可以把红光电影厂的员工,派到香江的电影公司,进行相关的电影拍摄。>
如此一来,香江的这家电影公司,拍摄的作品不光可以在香江上映,也可以借着红光电影厂的身份,来大陆上映,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
所以关键还在于,电影局等相关部门是否同意了。>
不过就算不同意也没关系。>
大不了,回头把朱霖的工作关系,调动一下,调动去运输公司,兼任一个内勤管理岗就好。>
这样一来,朱霖依旧可以用红光运输公司员工的名义,来香江工作。>
至于朱霖来香江后,是否还做其他第二职业,比如拍电影或者经商之类,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也就是说,只要小心一点,把朱霖搞来香江,问题不大。>
所以这就剩下最后一个问题。>
朱霖,愿不愿意来香江发展!(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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