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仪琳十三岁,初一,暑假,父亲出差去了外地,趁着暑假不用上学,于是仪琳让父亲把她也接了去。
已经是二十一世纪,夏天异常炎热,马路上热浪袭人,几只看不到身影的知了趴在隐蔽处拼命的鸣叫,偶尔还有几对蝴蝶在翩翩起舞,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焉了下来,有气无力的,仪琳觉得很可怜,太阳照射下,吹来的风都烧脸,阴凉处,一队蚂蚁正在团队合作搬运着一只死去多时的昆虫,几只勤劳的蜜蜂也嗡嗡的在花丛里穿梭着。
父亲正在午休,院子里其他人家也大都虚掩房门。有人还在吃午饭,屋内传来播放《武林外传》和酒杯碰撞的声音,啤酒是夏天男人们最爱的饮料,尤其是冰镇的,如果没有冰箱,那就放在水桶里,也是一样的凉爽。
隔壁是老袁家,袁崇焕正在里面听广播,广播里放到美国又在干预别国内政,袁崇焕很是忧国忧民,十分在乎这些国家大事。
但是他的儿子袁承志却不怎么关心时政,他正在自己的书房折腾录音机,用螺丝刀拆解了这玩意,查看它的内部结构,袁承志对这电动机很感兴趣。
袁承志比仪琳高两届,前不久刚中考结束,现在有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袁崇焕没读过大学,高中也只念到二年级,家里穷,实在供不起他继续学习,想着这年头读个高中也够用了,也是很有知识,可以谋个好出路。
但是袁崇焕虽然服从了家人的安排,早早结束学业,到外面闯江湖,可是他心有不甘,自古哪有场外的举人?读了这些年的书,不就是为了一朝高中吗?自己这辈子无缘高考,生个儿子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他继续读书,高考高中,不仅仅是光宗耀祖,更是不负儿心,只要他愿意读书,就一定供到底。
那种心有不甘的感觉,袁崇焕这辈子都释怀不了,只有儿子考上了大学才能稍稍慰藉他枯燥十几年的心,为此,他给儿子取名叫承志,就是要让儿子继承自己的心愿,继续完成自己没完成的努力。
袁承志也不负所托,敏而好学,为了知识,常常是废寝忘食。不仅在学校同年级里成绩名列前茅,而且课外知识也是相当丰富,动手能力也是相当强,课外时间爱读些名著,更喜欢拆装机械。
家里的收音机啊,电视里啊,电风扇啊,什么的设备坏了,他都可以修,左邻右舍有什么坏了,也经常是请他过去看看。
到这个年龄,青春期的孩子有点叛逆,但袁承志很乖,即便有自己的想法,也不会与父亲争执。
仪琳就会时常不开心,与母亲顶嘴,母女俩常常互不理睬,她母亲何尝不知道这个原因,但是仪琳不想和母亲交流,她最爱的还是父亲,所以吵着嚷着要父亲把她接过去度暑假。临行前,她母亲还提醒她别光顾着玩,记得按时把暑假作业做完。
都女儿是爸爸的贴心棉袄,又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这话倒有几分道理,仪琳就很听父亲的话,即便要反对,也都是抓住父亲的手又摇又晃的撒娇。
仪琳从就住在镇上,家境还算殷实,家里都当做掌上明珠似得富养着,没吃过什么苦。只有放假时回老家,才会碰到绿油油的麦田和黄澄澄的油菜花,养在笼子里的红眼兔子,圈在柴房里的羊羔,还有阁楼之上的白鸽。
这些对于生于农村,长在农村的虚竹和段誉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对于仪琳,这些都是奇妙。
有一次,碰巧仪琳在姥姥家看到了一次羊羔出生的情景,肚子鼓鼓的母羊躺在地上,痛苦的咩咩咩,叫了很久,从下身处慢慢挤出一个大大的,滑滑的,里面液体还在流动的东西,里面好像有个东西在动弹,随着羊水的流出,一只羊羔露了出来,开始的时候,羊羔怎么也站不起来,跪在地上,躺在地上,就是起不来,半天功夫就见它开始活蹦乱跳的跑来跑去,一会撞撞母羊,一会顶顶仪琳,仪琳把它抱在怀里,身上的毛毛暖暖的,很舒服,仪琳很喜欢这只可爱的生灵。
乡下的生活对于仪琳来,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神奇,大自然是多么的伟大!
来了这几天,仪琳发现这个院子虽然是在城市中,但很有乡下的味道,仪琳现在已经爱上了这里。
仪琳的父亲仪天健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了这处住所,租了几个月,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民居,周围几户人家都住在一个大院子里,有人开垦出了一片菜地,种点蔬菜蒜苗自己吃,有邻居缺点什么,也都是随意取,邻里间亲近的很,都远亲不如近邻,这个大杂院是最好的见证。
仪琳的邻居袁崇焕很照顾他父亲,刚来的第一天就是他带着几个邻居帮仪天健收拾的,晚上的第一顿饭也在袁家吃的。
袁家有个儿子,仪琳刚来的时候并不知道,因为袁承志是个技术宅。袁承志也不知道隔壁邻居家来了一个妹妹。
这里什么都好,就是洗澡不方便,除了一两户人家安了热水器外,其余人家都是烧开水在大盆里洗澡。
仪琳早就不像院子里几个屁孩坐在洗衣盆里洗澡了,渐懂人事的她早早就一个人在卫生间洗澡,但是这里条件很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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