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浮想联翩,他用手掌轻抚着书皮,回想起这本前两天才买到,今天读完的人类故事书。
他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要是自己不是有着漫永生命的龙族,而是单纯一个人类的话,读完这本人类对哥布林的艰巨复仇记,他确定会激动。
可是皮尔特?奥苏耶知道刚刚骑马踏过的就是人类斩下哥布林之后,用哥布林脑袋堆叠的小山丘。
因此,他读完这本书之后,下意识就在里面挑弊病。
比如,书中以游荡各国、掠夺一切值钱之物、刀口上舔血著称的人类冒险者居然会同情哥布林!要知道当时哥布林的尖耳朵的价格就比精灵的尖耳朵便宜十五枚银币,三双绿耳朵就能换一双崭新的皮靴。
“再比如,书中人类为什么不大领域的给兵器上淬毒?”
“为什么人类不利用猎犬,猎鹰进行侦察?要知道人类的乡村家家户户都养可以进行森林侦察的猎犬。”
“为什么不纵火烧山,消灭哥布林的躲身之地?”
以前皮尔特亲眼见过人类村民焚烧一片树林,以围捕森林中作乱的狼群。而用森林大火对付哥布林事情,皮尔特也有所耳闻,只是近一百年,哥布林的踪影日益减少,已经没人这么干了。
皮尔特?奥苏耶百思不得其解,固然他混迹于人间,但他毕竟是一条黑龙。从第三方视角看人类的作品,在没有情绪共叫的情况下,他看这本故事书看的非常艰巨。
于是,他书不看第二遍了,直接把书装进背囊里,老诚实实的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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