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然在《唱响金江》比赛时,唱出的这首歌,当时对整个歌坛产生过让人惊艳的震动。{,“感觉他弹得很好啊……”
这是个让薛涛本能反感的说法,“有什么好的!?”他这一天原本挖好了坑,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按照他想要的方式在进行,所有的乐队都没有来。所有事情都如同他的计划。
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家伙居然真的不用乐队。
贝斯手仔细听着说,“这个人恐怕是真的有水平。”
这个贝斯手算个老实人。乐队中的贝斯手百分之九十原本是吉它手。
因为吉它才是乐队中众人最瞩目的对象,而贝斯手很不起眼。就向相声中的捧哏。所以大部分情况下,人是不愿意当贝斯手的。
但乐队又必须有贝斯手(甚至可以没有吉它)。因为团队需要才会改练贝斯。他们是为团队做出了大量牺牲的,这个人也是有话说话,“伴奏的事,最少也要有两三个人吧。光一把吉它,能做到这种程度……”他摇了摇头,“这已经不是一般水准了……”
一般正常乐队,比较完整的应该是五个人,两个吉它,一个贝斯手,一个键盘加一个鼓手。这种组合音乐更加丰富有立体感。
相对的,只一把吉它就不谨谨只是单调的问题。
在一支乐队中贝斯手和鼓手才是其灵魂。吉它只是它的漂亮的表皮。某种意义上讲,单吉它只能织成最简陋的奏乐。
但刘乐就只拿了一把吉它在弹。而且他弹出的感觉一点都不简陋。
他的手在吉他上灵动的来回,双手之间的配合仿佛有灵魂在闪动。
音乐如同直达心灵的波动,就算薛涛再怎么不服气。在听了几秒钟之后,也慢慢的禁不住止声了。他又不是听不懂。
不说唱歌。这些乐队成员几乎都玩过吉他。光这吉它的水平,刘乐就已经甩他们几条街了。
刘乐的歌声和音乐节奏的配合就是大师级的。
台下的江映雪,眼中有一种迷光: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哪。我原本觉得那首《七里香》就是他的顶点。但是,没想到,这首歌居然一样强……
那位牛奶美女此时坐在台下的眼神居然也差不多,“了不起。居然比原唱唱得还好……”
历史上能把一首歌翻唱的比原唱更好的,寥寥无几。因为大部分人在翻唱别人的歌的时候。翻唱的都是经典老歌。老歌能流行自然是因为原唱歌手唱得好。
新人想打破这种由原创歌手设下的封印标准,谈何容易。
但今天就在这舞台上,就是现在,一切都在眼前。
刘乐坐在台上一边弹一边唱就听到系统在提示,“你收到了一个粉丝。”
“你收到了一个粉丝……”
一首歌其实也只是四分钟左右。
当刘乐的歌声停止的时候。几千人的现场一片寂静。
这样过了几秒后。
他站起来张开双手,向大家点头致敬。这是演出者不管大师还是小演员都必须要有的礼貌。
那台下的人到这时才哗~!的爆出了巨大的欢呼声。
“唱的太好了!”
“了不起!”
甚至有女生在哭叫,“唱得太棒了!”
刘乐嘴角有些笑意。
而这时台下有人叫,“再唱一个!”
“再唱一个!”台下不知道是谁起的头,居然有人开始喊这种口号。
口号的声音,很快得如同波浪一样。在整个会场来回的涌动。
台下包括江映雪和那位牛奶美女,心里都在这样鼓动着,“再唱一个,再唱一个吧!”
刘乐却笑不起来,心想,再唱一个?我总共就会唱两首歌。还有一首给林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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