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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事件(1/3)

作者:杨晓艺
关于茂县凤仪小学老师体罚学生情况汇报

一、事情起因

2017年4月6日中午,凤仪小学五年级一班夏老师利用午间休息时间在办公室对该班部分学生进行作业辅导,因该班学生何x作业字迹潦草,在批评教导过程中应用抽拉教鞭打了何x臀部。

二、处理经过

1、4月9日晚上,何x学生家长创造何x臀部皮下淤青。当晚,家长与夏老师取得接洽,进行沟通;夏老师知道自己的毛病行动后向家上进行道歉。同时,家长与学校校长取得接洽,校长向家长承诺越日一早在学校等候家长,共同和谐处理。4月10日上午,何x学生家长向派出所报警后与支属一行五六人到学校就何x被体罚一事进行反响。同时,向教导局反响此事。

2、接到情况反响后,教导局及学校高度器重。教导局局长、副局长第一时间赶到学校,与学校班子一起与家长和谐并作出承诺:一是请求学校订何x学生积极医治和心理帮扶;二是请求夏老师对自己的毛病行动向家长道歉并作出深进书面检查;三是教导局对夏老师的毛病行动将给予严正处理并请求夏老师承担何x医治所产生的医疗用度。

3、4月10日,和谐结束后,当地派出所出警警员将夏老师带至派出所进行训诫,训诫持续至4月11日。训诫期间,教导局及学校负责人到派出所对夏老师进行批评教导。

4、4月10日,和谐结束后,根据协商成果,按教导局及学校安排,何x学生家长将何x带至县医院进行诊治;4月11日,按照家长意见,学校安排该校教师江xx、余xx陪伴家长将何x带至cd华西医院进行诊治,医生诊断为皮下软组织损伤,三七片泡水口服即可。到cd检查治疗前,学校校长私人暂借30000.00元交付何x学生母亲手上,用于何x学生的诊治,诊治结束后结算。

5、4月10上午,教导局紧急召开专题党组会。会上,局长通报夏老师体罚学生的毛病行动后,局党组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国民共和国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职员处分暂行规定》,决定对夏老师的毛病行动作出严正处理,教导局安排工作调查处理。

6、4月10下午,教导局在学校组织全部教师,召开师德师风专题整治会,会上责成校长向教导局作出深进书面检查。4月11日上午,教导局组织全县校园长及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夏老师体罚学生一事进行批评通报,请求各校园对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

7、4月10日下午,教导局及学校到何x学生家中,专程看看何x学生并向家长表现道歉。

8、教导局及学校积极与何x学生及家上进行接洽沟通,何x同学于4月14日按时到校上课。

9、教导局及学校积极和谐接洽心理专家,做好了为何x学生进行心理劝导帮扶的各项筹备工作。

10、4月16日,教导局邀请何x学生家长到教导局,对夏老师毛病行动的处理成果进行通报,并就后续对何x学生进行心理劝导帮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报会上,夏老师再次向家长当面道歉。

三、处理成果

4月10日,教导局党组行文对夏老师作出处理决定:一是给予夏老师记过处分;二是将夏老师调离凤仪小学,到偏远乡镇小学工作;三是责令夏老师对毛病行动作出深进书面检查,向学生家长当面道歉,并承担何xx医疗用度;四是夏老师2017年度年度考核不下结论(取消当年教师绩效及年度目标考核嘉奖)。同时,教导局请求全县各校园及宽大教师认真按照《2017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引认为戒、深进汲取教训,严格依法规范办学,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动,进一步推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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