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才好玩。”
白知郁耸耸肩:“你怕是要失望了。”
“哦?”说着,何挽歌已经打开了小箱子,接着抬头狐疑地看着白知郁:“你送我电脑做什么?”
白知郁接过方嫂递过来的水杯抿了一口才道:“你们女孩子不是都喜欢追剧?我看你的电脑不在手边,所以买了一台给你。胡特助亲自挑的,据说是你们小女孩最爱的款型。”
何挽歌打量了一眼那通体粉色的小电脑,点头道:“嗯,女孩子应该都挺喜欢这款的。”
旁边的胡特助听了,自豪地挺了挺胸。他就说嘛,哪个女孩子能抗拒得了粉色的诱惑?
“然而我平日并不追剧啊!”何挽歌面色平静地实话实说。按说在别人家叨扰,面对主人的好意,无论喜欢与否都应该欣然接受,但何挽歌不知怎的,总不把自己当外人。或许是白知郁太温和了吧,总让她觉得莫名信任、莫名亲近。
从小何挽歌就希望自己和身边的其他女孩一样,也有个哥哥。他高大帅气,可以轻而易举将欺负自己的人收拾得服服帖帖。他不需要多在乎自己,但自己需要的时候,他一定在。他比父母更了解自己的心思,比恋人更无私,比朋友更亲密,足以分担任何苦痛或秘密。
何挽歌觉得,白知郁就是自己内心幻想过无数遍的“哥哥”。
他没有辜负何挽歌的信赖和亲密,闻言微微笑了起来:“看来我对你还是不够了解啊!”
何挽歌吐了吐舌头:“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她伸了伸自己裹着绷带的脚:“至少在这只脚痊愈之前,你有足够的时间来了解我。”
白知郁失笑:“我的天,这是要赖在我们家不成?”
何挽歌抿着嘴笑了起来。桐城对比起宣城,可算得上是真正的天堂。在这里,没有人会因为利益将自己卖给别人做妻子,没有人在暗处咬着牙诅咒自己倒霉,没有人会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抛弃自己,也没有人会任由自己被别人赶走不置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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